人生歷程
1869出生於波爾班達爾
莫罕達斯·卡拉姆昌德·甘地出生於一個印度教商人種姓家庭。他的父親是波爾班達爾的迪萬(首席部長)。他後來成為印度獨立運動的領袖。
1882與卡斯圖爾巴結婚
在包辦童婚中與卡斯圖爾巴·馬卡尼結婚。儘管是早婚,他們發展出深厚的夥伴關係,直到她去世。
1887前往倫敦學習法律
前往倫敦在倫敦大學學院學習法律。他在適應英國習俗方面遇到困難,但最終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
1891以律師身份返回印度
以合格律師身份返回印度。由於在法庭上的羞怯,他在孟買建立律師事務所時遇到困難。
1893前往南非
因法律合同前往南非。他在那裡經歷的種族歧視將他轉變為民權活動家。
1894在彼得馬里茨堡被趕下火車
因膚色被強行趕出頭等車廂。這次屈辱的經歷成為他人生的轉折點。
1906發展薩蒂亞格拉哈哲學
創造了「薩蒂亞格拉哈」(真理力量)一詞來描述他的非暴力抵抗哲學。這將成為他對抗不公正的主要武器。
1914永久返回印度
在南非21年後返回印度。他因民權工作已經聞名,很快加入了印度獨立運動。
1919領導反對羅拉特法案
組織全國性的薩蒂亞格拉哈反對壓迫性的羅拉特法案。賈利安瓦拉巴格大屠殺加強了他爭取獨立的決心。
1920發起不合作運動
發起不合作運動,敦促印度人抵制英國商品、機構和榮譽。他成為獨立運動無可爭議的領袖。
1930食鹽長征至丹迪
領導著名的食鹽長征,步行240英里到海邊製鹽,以抗議英國的鹽稅。這一公民不服從行動激勵了數百萬人。
1931出席圓桌會議
作為國大黨唯一代表前往倫敦參加圓桌會議。雖然未能成功,但他獲得了國際認可。
1942退出印度運動
發起退出印度運動,要求英國立即撤離。他被逮捕並監禁至1944年。
1947印度獨立
印度於1947年8月15日獲得獨立。然而,甘地對伴隨而來的分治和社區暴力感到心碎。
1948在新德里遇刺
在前往祈禱會的途中被一名印度教民族主義者暗殺。被稱為聖雄(偉大的靈魂),他的非暴力抵抗哲學影響了全世界的民權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