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歷程
瑪麗-安妮·夏洛特·德·科黛·達爾蒙於1768年7月27日出生於一個貧困的貴族家庭,是劇作家高乃依的後裔。她在諾曼底鄉村長大。
夏洛特的母親在她年幼時去世,留下她和兄弟姐妹在艱難的環境中成長。她的父親是一位窮困的貴族,無力撫養他們。
夏洛特進入卡昂的女修道院接受教育。她接受了嚴格的古典教育,並培養了對普魯塔克、盧梭和啟蒙哲學家的熱愛。
夏洛特沉浸在普魯塔克的《名人傳》中,欽佩那些為自由犧牲自己的古代英雄。這些理想將深刻影響她未來的行動。
法國大革命以攻佔巴士底獄開始。夏洛特最初歡迎革命的自由平等理想,支持溫和的吉倫特派。
革命法律解散了宗教團體。夏洛特離開修道院,搬去與姑姑住在卡昂。她憂慮地觀察著革命日益激進化。
夏洛特成為溫和的吉倫特派的支持者,反對激進的雅各賓派。她認為吉倫特派是反對恐怖統治的真正共和主義者。
由馬拉和羅伯斯庇爾領導的雅各賓派從國民公會中清洗了吉倫特派代表。許多人逃到卡昂,夏洛特在那裡見到他們並聽取了他們的陳述。
夏洛特決定殺死激進記者讓-保羅·馬拉,他的文章呼籲大規模處決。她相信他的死將拯救法國免於恐怖統治。
1793年7月9日,夏洛特帶著一把藏起來的刀離開卡昂前往巴黎。她留下信件解釋她的意圖是政治行為,而非個人報復。
夏洛特抵達巴黎,在普羅維登斯旅館住下。她原本計劃在國民公會殺死馬拉,但得知他生病了,很少出席。
1793年7月13日,夏洛特進入馬拉的公寓,發現他在藥浴中。她用一把廚刀刺入他的胸膛,當場將他殺死。
夏洛特沒有試圖逃跑。她立即被捕並被帶到阿貝監獄。她保持冷靜,因為已經達成了目標。
夏洛特接受審訊並在革命法庭受審。她為自己的行為辯護,稱之為誅殺暴君,將自己比作殺死暴君的古代英雄。
畫家讓-雅克·豪爾在監獄中探訪夏洛特並為她畫了肖像。她冷靜的美麗和端莊的舉止甚至給她的敵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革命法庭在簡短審判後判處夏洛特死刑。她平靜地接受了判決,相信自己已經履行了職責。
夏洛特在最後幾個小時裡寫信並保持著非凡的鎮定。她拒絕聲稱精神失常,並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夏洛特·科黛於1793年7月17日被送上斷頭台,距刺殺僅四天。目擊者注意到她在斷頭台上的勇氣。馬拉的死非但沒有阻止恐怖統治,反而加劇了它,但她成為了反抗暴政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