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歷程
1748出生於蒙托邦
瑪麗·古茲出生於屠夫父親和可能是貴族私生女的母親家庭。她後來採用了奧蘭普·德古熱這個名字。
1765結婚與喪夫
瑪麗嫁給了餐飲業者路易-伊夫·奧布里,並生下兒子皮埃爾。她的丈夫不久後去世,她發誓永不再婚,稱婚姻是信任和愛情的墳墓。
1770移居巴黎
奧蘭普帶著兒子移居巴黎,開始與富有的官員雅克·比特里克斯·德羅齊埃爾交往,他在經濟和智識上支持她。
1778自學寫作
儘管正規教育有限,奧蘭普通過口述給秘書並向他們學習來自學寫作。她發展出了獨特的聲音和風格。
1784開始創作戲劇
奧蘭普開始創作戲劇和小冊子,探討包括奴隸制、離婚和婦女權利在內的社會問題。她成為法國少數女性劇作家之一。
1788出版反奴隸制戲劇
奧蘭普出版了譴責奴隸制的戲劇《扎莫爾與米爾扎》。法蘭西喜劇院最終上演了這部作品,使她成為少數在那裡演出的女性劇作家之一。
1789法國大革命開始
法國大革命開始,奧蘭普投身政治運動。她撰寫支持革命理想的小冊子,同時倡導婦女的參與。
1790倡導離婚權
奧蘭普倡導離婚權以及保護未婚母親和私生子女。她的許多提議後來被革命政府採納。
1791發表《女權宣言》
奧蘭普發表了《女權和女公民權宣言》,要求婦女享有平等權利。它與《人權宣言》相對應,至今仍是她最著名的作品。
1792反對處決路易十六
奧蘭普反對處決路易十六,主動提出在審判中為他辯護。她的溫和立場和為國王辯護使她在激進的雅各賓派中樹敵。
1793抨擊羅伯斯庇爾
奧蘭普在小冊子中公開抨擊羅伯斯庇爾和雅各賓派,呼籲就政府形式進行公民投票。這在恐怖統治期間決定了她的命運。
1793被雅各賓派逮捕
奧蘭普因反對雅各賓政府的著作而被捕。她被剝奪了適當的法律代理權,在革命法庭受審。
1793被送上斷頭台
奧蘭普·德古熱被送上斷頭台處決。據報導她勇敢面對死亡,成為婦女權利和言論自由的殉道者。她的遺言捍衛了她的信念。